盐边县公安局对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9-16 来源:盐边县公安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加强三轮及以下车辆综合管理的建议》(第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源头监管与执法整治”的建议
(一)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售卖点进行了逐一检查,对1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店、1家非法改装店进行了立案查处。截至目前,未发现无证经营和其他异常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年度计划,适时开展检查,杜绝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
(二)县公安局将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路面查缉纳入重点,2026年以来,查获相关违法400余起。
(三)消防部门联合公安、住建、乡(镇)政府等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对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行为进行整治,纠正违规行为69起。
二、关于“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建议
县住建、发展集团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有机更新,已对有条件的小区建设集中停放点3个,配套了智能充电设施。对新建小区、公共建筑落实停放及充电设施配建将进行严格审核,对未配套建设的一律要求整改。
三、关于“深化精准宣传与安全教育”的建议
县公安局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和普法宣传责任,2026年以来,依托县公安局微信、微博平台,制作违法曝光台13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警示。制作提示视频6个,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深入乡镇社区、客货运企业、机关学校等,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宣讲24场,不断提升辖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关于“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攀枝花市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盐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均对县级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派出所均承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派出所主要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工作质效纳入日常督导推进跟踪问效,2026年以来,派出所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100余起。
(二)盐边县暂无车管所,车辆上牌登记无法办理,2024年以来,一直在开展非标电动车备案工作,发放备案号牌3000余块,动员参保率超过90%。对无牌机动车开展严打,2026年以来,交管大队、派出所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59起,开展三四轮车宣传警示150台次。
盐边县公安局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