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7-15 来源: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尊敬的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增设农村垃圾点及优化处置清运体系的建议》(第 4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盐边县按照“户分类、村分类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原则,全县所有乡镇生活垃圾均经生活垃圾中转站转运至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保持在100%。为解决各乡镇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难的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和乡镇需求,每年将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优化生活垃圾收运模式。2025年已完成增设有盖垃圾桶960个、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240个。2026年以乡镇为单元统筹规划,合理规划布局,计划在红格镇、永兴镇及红宝苗族彝族乡等乡镇建设60个垃圾分类亭,240个有盖垃圾桶。同时,我局已完成盐边县渔门垃圾中转站新建项目,可有效解决我县北部8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置问题,切实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对于设立县、乡财政专项经费的建议,我局针对新九镇等 9 个集镇环卫清扫保洁费及偏远村社村组垃圾收运费问题2025年积极向上请示,目前《关于解决新九镇等 9 个集镇环卫清扫保洁费的请示》(盐边综执〔2025〕58 号)、《关于《关于9个乡镇清扫保洁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已分别通过县政府十九届第 86 次常务会议、第 91 次常务会议,并纳入乡镇财政预算,有效解决乡镇清扫保洁及偏远村组垃圾收运问题。
最后,感谢您的工作建议,期望您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给予理解、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