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2-03 来源: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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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渔门集镇建房审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渔门镇用地矛盾源于历史与现实双重因素。早期因县城搬迁安置时管理混乱、规划缺失等原因导致未完善用地手续的遗留问题较多。2021年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后,按文件要求完善了一批土地手续。因土地权属来源不明确及相关手续缺失,无法满足要求,部分居民仍无法完善用地手续。
按照现行政策要求,完善用地手续需土地权属来源清晰无争议、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且未擅自改变土地和建设规划用途、符合消防及房屋安全性要求、2009年“二调”之前已建成且之后无违规重建搭建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现随着渔门集镇建设的快速推进,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缓解用地供需矛盾:
一是编制渔门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24年底《盐边县渔门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取得市政府批复实施,我局正委托设计单位开展渔门镇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传导落实上位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同时,进一步优化镇区用地布局,引导集镇合理开发建设,对现状问题包括自建房更新等内容进行研究,提出规划对策建议。
二是尊重历史完善用地手续。收集渔门镇建房总体情况,待渔门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在符合规划的基础上,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妥善化解”的原则,分类开展处置工作。
此函。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