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12-29 来源: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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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农村垃圾收运处置政策的建议》(第 49 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盐边县按照“户分类、村分类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原则,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旨在为人民群众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项目管护期至2023年6月30日结束,服务内容为城镇清扫保洁和全县城乡主要干道的生活垃圾收运,次干道沿线生活垃圾则由乡镇组织村社收运至主干道后,再由一体化公司进行收运。第二轮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已于2024年10月1日开始,为解决各乡镇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难的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和乡镇需求,每年将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优化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今年已完成增设有盖垃圾桶800个、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200个。同时,我局已完成盐边县渔门垃圾中转站新建项目,可有效解决我县北部8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置问题,切实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对于出台农村垃圾收运处置政策的建议,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形成了《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送审稿)》,其中涉及相关内容。我局将据此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提高效率,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最后,感谢您的工作建议,期望您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给予理解、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此函。
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