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9-08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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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坡改田”土地整理项目的建议》(第5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至温泉彝族乡热水塘村进行了现场踏勘,并与属地乡政府对接,根据当地地形、坡度、道路等具体情况的分析,确定该区域不具备土地整理立项条件。据现有政策,不具备开发整理潜力条件,建议申报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7日
审核: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