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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盐边县第二中小学校关于财政纸质票据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0 来源: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校组织开展历年财政票据全面清查核实工作。经核查,因学校进行过两次合并且历年办公场地搬迁,以及早期档案保管条件不足等历史原因,导致原盐边县红格镇初级中学校、盐边县红格镇中心学校、盐边县新九镇中心学校及下属学校部分财政纸质票据(含票据存根、作废票据、空白票据)发生遗失,纸质实物原件现已无法找回。为规范财政票据管理,防范票据冒用风险,现发布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公告所列遗失财政票据一律停止使用,不得再用于收费、开具收款凭证等业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持上述票据办理相关业务;凡使用本公告列明遗失票据开具的凭证,均为无效票据,我校不予认可。因违规使用上述票据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票据持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盐边县第二中小学校财政纸质票据作废明细.xls

  盐边县第二中小学校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