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县委第四轮第二巡察组巡察红宝苗族彝族乡择木龙村党总支部 情况反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9-21 来源:红宝苗族彝族乡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红宝苗族彝族乡择木龙村党总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
会前,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知军同志向红宝苗族彝族乡党委书记彭玉明反馈并移交了巡察意见。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知军同志向与会人员反馈了巡察情况,并传达了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最新精神以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并就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红宝苗族彝族乡党委副书记卢剑锋受红宝苗族彝族乡党委主要领导委托作了表态发言。
刘知军指出,择木龙村党总支部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乡党委各项工作任务,村“两委”班子有干事创业精神,为推动全村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精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还存在问题,主要是:一是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精神学习不深入;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三是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五是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六是形式主义仍然存在;七是“三资”管理不规范;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九是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十是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十一是议事决策不规范;十二是基层治理存在短板。
刘知军同志针对本次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意见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统一;二是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全面提高巡察整改工作质量,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实现巡察整改与业务推进协同发力。
卢剑锋同志代表红宝苗族彝族乡择木龙村党总支部做表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推动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自觉推动巡察整改。二是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和“钉钉子”的精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县委第二巡察组、红宝苗族彝族乡部分班子成员、择木龙村第一书记、党总支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各村民小组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