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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及强制消费问题专项纠治行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来源:盐边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规范盐边县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整治导游执业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诚信的旅游环境,盐边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决定开展旅游行业专项纠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纠治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旅行社、导游服务机构、执业导游,以及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场所、餐饮住宿等涉旅经营单位。

  二、纠治重点

  (一)导游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 无证执业: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租借、涂改、倒卖导游证,非法从事导游执业活动;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以其他变相方式承揽导游业务 。

  2. 执业失范: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项目、压缩景点游览时间、更换游览地点;对游客态度恶劣、言语侮辱、敷衍讲解,未按规定佩戴导游证 。

  3. 违规牟利:与购物店、自费项目经营者串通,收受回扣、商业贿赂,诱导、欺骗游客消费;以“不合理低价游”招徕游客,通过安排购物、增加自费项目牟取不正当利益 。

  4. 强制消费:以言语威胁、人身侮辱、锁闭车门、扣留证件、拒发房卡餐券等方式强迫游客消费;隐瞒真相、虚构事实诱导游客消费,向游客兜售商品或索要小费。

  (二)涉旅经营单位违规行为

  1. 旅行社:发布“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不签订或签订不规范旅游合同,擅自转团、拼团,不履行合同约定 。

  2. 购物场所: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缺斤少两、不明码标价,与旅行社、导游串通强制交易 。

  三、工作举措

  1. 全面排查整治:组织执法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2. 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日常巡查、暗访督查力度,聚焦旅游旺季、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吊销经营资质、导游证件并公开曝光。

  3. 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涉旅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导游培训,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4. 畅通监督渠道:欢迎广大游客及社会各界提供问题线索,对属实线索依法核查处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

  四、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盐边县文广旅局 0812-3883078、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举报地址:盐边县西城街8号

  —举报要求:提供线索时间、地点、涉旅企业或人员信息,尽量保留合同、票据、录音录像等证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恳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盐边县旅游市场良好秩序,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盐边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