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就业交通补助
发布时间:2026-09-16 来源: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支持对象:交通补助对象为当年跨区域务工的脱贫人口(含未消除风险的防止防贫致贫对象),发放对象必须年满16周岁。
支持内容:对在县域外续稳定务工90天以上的脱贫人口(含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进行务工就业交通补助。
补助标准及金额:在县域外省域内、省外稳定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6个月以下的,分别给予200元和8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分别给予400元和12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
申报条件:“免申即享”申领模式
申报程序:县农业农村局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务工监测模块,形成拟发放补助人员名单,按季度分解下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村级初核公示、乡(镇)初审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县人社局审批发放”等程序报审报批。
审核: 钟海宇 责任编辑: 沙云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