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第三巡察组向盐边县红宝苗族彝族乡中心学校反馈巡察意见
发布时间:2022-01-13 来源:盐边县教育体育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月10日,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第三巡察组在国胜乡中心学校会议室召开巡察红宝苗族彝族乡中心学校意见反馈会。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白桦、副组长张会忠、联络员沙晓超、县教育和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燕,红宝苗族彝族乡中心学校全体教师参会。唐燕同志主持会议。
会前,巡察组组长白桦向红宝苗族彝族乡中心学校校长胡明德进行了意见反馈并签收了反馈意见书。
会上,张会忠同志向红宝苗族彝族乡中心学校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发现,红宝苗族彝族乡中心学校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等四个方面共18个问题,并提出了4条巡察意见。
白桦同志传达了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二是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和成果运用,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胡明德作表态发言:一是全面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二是直面意见,照单全收。三是诚恳接受监督,抓好整改落实。
唐燕代表县教育和体育局党委对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作表态:一是局党委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学校整改落实,二是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学校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深刻反思,挖掘问题根源,强化整改落实,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和成果运用,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巡察整改我校教职工精神面貌将有新变化,工作作风将有新改进,廉洁自律将有新形象,学校各项工作都有新提升,努力为全县教体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