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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盐边县金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井)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3 来源:盐边县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盐边县金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拟组织开展(1井)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盐边县金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井)扩建工程

  建设项目地址: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果彝族乡三滩村

  建设项目内容: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1〕31号),金谷1井煤矿为独立升级改造矿井,改造完成后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

  

本次升级改造后金谷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面积0.7028km2,开采深度+2020m-1500m,矿区范围内有可采煤层10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边县金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井)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世兵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980357211

  建设单位电子邮箱:603167062@qq.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四川世安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联系人:陈露

  编制单位联系电话:13118310883

  编制单位电子邮箱:159732918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总则、工程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风险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污染总量指标、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以及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按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提供的公参意见样表填写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编制单位或盐边县金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井)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6日。

  盐边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