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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边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 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4-15     来源: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03-15
  • 发布日期:2022-03-16
  • 文  号:盐边府办发〔2022〕10号
  • 有 效 性 :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

  《盐边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盐边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

  实施方案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推动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推动盐边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20〕71号)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2〕1号)精神,结合盐边教育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政府统筹,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着力破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形成全面覆盖、管理科学、体系开放、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与盐边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保障。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督导。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定位、目标、任务、程序、内容开展教育督导,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教育督导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2.坚持目标导向。紧紧围绕新时代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大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改革要求,结合盐边实际,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阶段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举措,不断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3.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主动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教育督导机构不健全、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把握关键环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努力破解教育督导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切实增强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

  1.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县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任副主任,县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任专职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教育和体育局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和专门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督导力量,确保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能。(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的重大政策,审议教育督导工作计划、报告和重要事项,聘任县政府督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督导。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定期对县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县域内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和教育教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进行监测。(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县级统筹、分级负责、协调有力、运转顺畅的管理体系。完善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健全沟通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督导,履行应尽职责,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督前会商、结果通报、问题整改等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

  1.强化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构建对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机制,完善评价体系,定期对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办学标准执行、教育投入落实和经费使用管理、教师编制待遇、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教育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加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监测复查工作,完善控辍保学督导和考核问责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中小学“双减”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对重大教育突发事件及时开展督导。(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2.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健全学校督导制度,完善学校督导政策和标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重点督导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规范招生、安全稳定等情况。每年对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综合督导,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督学责任区建设,完善挂牌督导制度,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推进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督导,优化学校内部治理。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全方位督导。制定校(园)长任期督导办法,校(园)长在一个任期结束时要接受一次综合督导。(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

  3.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评估监测制度,健全完善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依据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状况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发展状况、义务教育各学科学习质量和发展状况、普通高中综合素质、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常态监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的指导,支持其按照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和规程,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监测工作。开展教育工作公众满意度调查。(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

  4.创新教育督导模式方法。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建立完善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内部督导等科学高效的教育督导模式。统筹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整合实施各项督导检查、评估监测,提高督导工作效能,减轻基层负担。完善“互联网+教育督导”模式,加强督导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督导。积极运用“双随机”,创新督导模式方法,提高教育督导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三)深化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和管理改革。

  1.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按照相关规定,聘任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督学。结合工作实际,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原则上,专职督学与学校数配备比例不低于1:5,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兼职督学与学校数配备比例不低于1:2;学前教育督学与幼儿园数配备比例不低于1:4。专兼职督学的具体比例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2.创新督学聘用方式。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督学。根据履职需要,从担任过校长(书记)、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股室长(主任)的人员中选聘专职督学。兼职督学从学校管理干部、优秀教师、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中选聘。建设一批恪尽职守、敢于督导、精于督导的督学骨干力量,保证督学队伍相对稳定。(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3.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健全督学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计划,新聘督学须接受岗前培训,督学每年参加业务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提高督学培训实效。总结推广督学工作经验,提升督学队伍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4.建设督导专家库。教育督导机构结合教育督导工作需要,建立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办教育等类别教育督导专家库。依据“择优遴选、分类聘任、动态管理”原则,选聘各领域高水平专家进入专家库,为教育督导提供专业保障。可单独或与其他县(区)联合建立教育督导专家库。专家库成员每5年更新一次,可以连任。(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5.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管理监督。制定考核标准,做好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强化实绩考核。完善督学激励机制,结合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拓宽专职督学职业发展与晋升渠道,合理确定兼职督学督导工作量,调动督学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督学退出机制。公开挂牌督学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接受社会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教育督导队伍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确保督导人员依法督导、文明督导。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督促督学坚持原则,公正履职。对督学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查实,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四)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

  1.完善报告制度。教育督导部门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均要形成督导报告。健全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制度,坚持“谁组织、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发布办法,规范发布流程,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新媒体等载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督导报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规范反馈制度。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及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和工作建议,同时抄送被督导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严肃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拒不接受教育督导或整改不力的单位,由教育督导部门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要针对问题、严肃认真、严格程序,形成约谈书面记录并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备案,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4.强化整改制度。牢固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督导严肃性。被督导单位要按照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报告整改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要发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并公布整改情况。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负连带责任。(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5.健全复查制度。完善督导事项复查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实施销号管理。针对上级和本级教育督导机构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跟踪复查,掌握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6.建立通报制度。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部门将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7.压实问责制度。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等联动机制,强化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执法协同,明确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对履职评价不合格、目标任务未完成、整改不力,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对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因履行教育职责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件,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发现违法办学、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及学校合法权益、教师师德失范违法违规行为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被督导单位,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违法行为移交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8.落实激励制度。将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扬,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深化教育督导保障机制改革。

  1.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教育督导法律法规,完善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督导。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工作规范,完善督导流程,使教育督导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都有章可循。(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县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提高经费管理使用效率。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教育督导工作所需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特别是兼职督学的督导工作经费,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具体的督学考核和工作经费发放办法。切实保障督学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

  3.加快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盐边县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应用平台。推进县级统一建设和县、校、区(责任区)、督学四级应用的工作模式,构建智能化教育督导管理应用体系,提高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实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提高社会知晓度,大力宣传教育督导取得的重要成绩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落实。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对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边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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