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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健康盐边行动推进委员会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11-22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11-08
  • 发布日期:2021-11-09
  • 文  号:〔2021〕54号
  • 有 效 性 :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四川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7号)精神,大力推进健康盐边建设,决定成立健康盐边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现 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统筹推进健康盐边行动,负责行动的规划、组织、实施、监 测、评估、考核等工作。研究部署推动健康盐边行动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协调推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根据健康盐边行动实际需要,修订、调整、完善行动策略与工作措施。完成健康攀枝花行动推进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成员

  主 任: 柳 瑛  副县长

  副主任:

        苏  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姜旺东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何剑涛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委 员:

      全华明 县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

  王述冬 县发展改革局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主任

  邓  勇 县经信科技局副局长

  唐  燕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胡谦国 县公安局机关党委书记

  李晓军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低保中心主任

  吴  静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  强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姚发超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刘  军 县住建局副局长

  廖中友 县交通运输局党总支书记

  马  俊 县水利局副局长

  刘和源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章  伟 县经合商务局副局长 

  罗玉兰 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

  安正发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徐  恒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潘  文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李祥飚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朱晓兵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肖  斌 县林业局副局长

  屈定记 县医保局副局长

  白  羽 县环境监测站站长

  熊用美 县总工会副主席

  何  康 团县委副书记

  王华芳 县妇联副主席

  周仕琴 县残联副理事长

  李玉婷 桐子林镇副镇长

  李佳明 红格镇副镇长

  王丽英 渔门镇副镇长

  谷华美 永兴镇副镇长

  彭  菲 新九镇副镇长

  罗家辉 惠民镇副镇长

  陈  明 红果彝族乡副乡长

  刘  涛 温泉彝族乡副乡长

  谭继森 国胜乡副乡长

  罗  昕 共和乡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骆弟刚 红宝苗族彝族乡副乡长

  李洪琼 格萨拉彝族乡副乡长

  (预留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为委员)

  三、其他事项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推进委员会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姜旺东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同志、专家代表等组成。推进委员会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健康盐边行动提供技术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名,经推进委员会主任审批确定。

关于推进健康盐边行动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 11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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