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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盐边县2020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4-22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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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盐边县2020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边安委〔202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部门:

          经县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将《盐边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盐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3月5日

 

盐边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盐边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以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为重点,以安全监管机制和方式创新为突破,以安全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力做好钒钛、阳光“两篇文章”,加快推进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推动美丽繁荣和谐盐边建设再上新台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盐边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率≤100%。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行业监管负责人和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分层分类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和制度,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宣传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践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重要训词精神,切实担负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

(二)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重要指示和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综合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情况,进一步厘清建设施工领域能源、铁路、厂房、装饰装修以及“工业八大行业”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部门及责任边界。明确非A级景区、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民宿、外卖送餐等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部门和职责。比照上级出台的有关文件,制定我县的《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编办、县安办)

(三)深入推进清单制管理。总结全县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试点成效,学习借鉴兄弟县(区)先进经验,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抓紧制定落实全县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推广实施意见,全面推进“1+3+3”安全清单落实落地,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及全员岗位责任。建立安全清单制管理推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企沟通交流,协调解决推进困难和问题,督促落实推进任务和措施。将安全清单制管理工作纳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重点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督促乡(镇)、行业监管部门、各企业落实清单制管理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确保6月底全面完成推进目标和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部门)

(四)切实加强督查、巡查、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督查、巡查、考核、约谈机制作用,强化综合监管,推动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优化整合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和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事项。改进2020年安全生产督查、巡查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结果运用,认真检视《盐边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盐边县严控安全生产基本盘实施方案》《中共盐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盐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盐边编办发〔2018〕19号)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情况。对督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政府和部门履责不到位的人员,启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未落实防范整治措施的企业,从严从重处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部门)

(五)健全社会化参与机制。推动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承诺制度,健全安全诚信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根据市级相关要求,结合盐边实际制定落实《盐边县安全生产责任险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推动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落实,强化保险机构事故预防功能,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部门)

二、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指导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和方案,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凡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严格企业复工复产条件,凡“防控机制和方案缺失或不完善,防疫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人员排查、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食宿、办公、作业场所消毒消杀不到位,应急处置预案缺失”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严把安全条件关,“相关证照不齐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设备设施不全,重要岗位人员不齐,安全培训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加强企业安全监管服务,加大疫情防控期间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细化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监管服务力度更强、任务落细、措施更实,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安全防范同部署、同检查,“两手抓、两不误”。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部门)

(七)深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排险除患”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的各环节监管体系。深入开展民爆企业安全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

(八)深化煤矿专项整治。持续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非法违法行为。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加快其他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改造升级工作,确保运行煤矿在 2020 年底前完成。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标准化动态评估工作。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稳步推进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坚决淘汰安全保障程度低的煤矿,依法关闭违法违规、事故频发的矿井,引导退出不具备整改能力和整改条件的落后产能煤矿。(责任单位:红果彝族乡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

(九)深化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宣贯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全面辨识、牢牢管控涉客运输、危化品存储装卸作业、高危施工作业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突出“两客一危”、校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开展“运营客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坚守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等专项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醉驾酒驾、无证无牌行驶、非法营运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加大交通运输安全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危桥隧改造、渡改桥、船型标准化、老旧船舶改造以及“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等安全基础性工作等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

(十)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开展地下矿山通风系统专项检查,督促地下矿山必须建立合理可靠的机械通风系统。以台阶边坡和终了边坡为重点,开展露天矿山边坡安全专项检查,严禁“一面坡”“一面墙”,严防滑坡、垮塌、爆破事故发生。加强尾矿库、排土场巡查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尾矿库溃坝、排土场滑坡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十一)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加强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基坑垮塌、起重机械倒塌、雷击触电等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对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整治建筑起重机械的制造、租赁、使用、安拆、检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分包项目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分包项目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分包转包,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为。全面开展城市管网、地下管线、城市桥隧、地下构筑物、垃圾处理、低洼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二)深化火灾防控工作。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三合一”场所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在小旅馆、出租屋、合用场所等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报警装置,提升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持“打早、打小、打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综合救援大队、县森林消防大队、其他相关成员部门)

(十三)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公共区域电梯、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制造和安装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冶金企业煤气治理“回头看”“回头查”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行动。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集会、庙会、游园等重大活动为重点,加强安全防范,全力做好 2020 年春运安全工作,确保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旅局、县经合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三、提高安全监管法治水平

(十四)强化依法治理。坚持依法依规、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原则,以规范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为重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和权威性;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和执法监督,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通过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信访举报、突击夜查等多种形式,完善执法监管,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高危行业准入条件,加强源头监管,推动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安全规程或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十五)加大执法力度。推进“1+2+N”监管执法模式,以“遏制重特大事故、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开展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领域、单班入井 30 人以上(含 30 人)地下矿山为重点的“飓风 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形式,加强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建立日常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坚持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公开曝光。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清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十六)改进执法方式。强化联合执法,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不少于2次,每次联合执法检查不少于10家,并在全县通报联合执法检查情况,曝光典型非法违法违规企业。并将建筑施工、重点消防场所、客货运输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联合执法纳入目标考核重点内容(给予 10 分的考核分值)。强化直管执法。针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执法。强化主管行业精准执法、集中式执法。采取“包片对口+解剖式执法”的方式,强化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县应急管理局主管行业监管,由局分管领导牵头,明确对口股室,每季度至少对行业内一家企业开展一次解剖式集中执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十七)严肃事故查处。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建立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约谈和“回头看”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并严肃追责问责,特别是企业责任。充分发挥事故追责的警示作用,对典型事故及时通报和督办。对发生较大事故或事故多发频发的乡(镇)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开展约谈,分析问题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符合“黑名单”管理情形的事故企业,及时纳入“黑名单”并予以重点管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

(十八)推进行刑衔接。强化惩戒震慑,印发《盐边县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完善行刑衔接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推动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入刑,增大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成本。(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十九)推进改革落地。对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盐边实际,梳理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倒排时间进度,确保完成改革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强化科技兴安。将安全生产、消防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持续加强对安全生产科技的推广应用,加快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智慧消防建设,全面推进智慧用电技术运用。深入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力争实现机械化改造矿井(含正在实施)占运行矿井总数的100%。(县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二十一)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推进政企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市、县(区)两级应急联络机制,切实加强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等各环节管理。规范事故应急调度流程,合理调度队伍和专家力量,推动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应急处置建设。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24 小时值班备勤和信息报告制度。抓好急救援能力提升相关工作,推进城乡消防站队、专职消防力量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及指挥场所建设,建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森林消防大队、县消防综合救援大队)

(二十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

(二十三)坚持群专结合。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畅通12350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到安全巡查、隐患举报以及制止、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中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对口安全生产专家参与检查督查,提高执法检查专业化、精准化水平。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化运行,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相关成员部门)

(二十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五、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二十五)充实基层安监力量。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充实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强化乡(镇)安全监管力量,加强资金、装备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

(二十六)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以“实战+实训”、以会代训、交叉执法等形式,加强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继续派人参加上级组织的“新进执法人员培训、业务骨干实训暨比武、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三大活动。安排新进人员参加上级开办的监管执法实务工作培训。安排业务骨干参加实战实训暨比武活动,取长补短,交流探讨,提升业务能力。贯彻落实依法治县决策部署,邀请有关部门领导、相关专家对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各有关部门部分执法人员进行能力素质提升专项培训,提升综合业务素质。(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二十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守纪律、强执行、提效能、做表率”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监管执法大学习、大调研、大比武,切实提高解决问题能力。健全落实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一出发就站在高起点,一亮相就展现新风貌”的争先意识,打造素质过硬、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扎实工作的应急队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相关成员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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