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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绩效评价信息专栏

2018年民政局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28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本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除领导职位外,包括5个内设职能股室。(办公室、优抚安置股、社会事务股、救灾救济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下属6个财务统一核算的事业单位。(盐边县烈士陵园、盐边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盐边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盐边县殡葬管理所、盐边县流浪乞讨救助站、盐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1个直接管理的公益组织(盐边县慈善会)。

  (二)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承担对全县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监察责任。

  3.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报批工作,指导全县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烈士纪念活动的具体承办,负责新建和扩建的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退役士兵、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5.负责社会救灾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综合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体系工作,承办灾情核查、上报工作;承办省、市、县级救灾(含捐赠)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负责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分配、调拨工作。

  6.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保边缘户认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7.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以下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撤销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编制城市地名规划,组织地名调查,发布全县标准地名,负责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负责地名档案管理工作。

  8.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工作。

  9.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设施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认定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全县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10.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

  11.开展慈善政策法规宣传,并组织实施慈善救助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4.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指导全县创建双拥模范县。

  15.承担“县老龄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

  本局实有在职人员46人,其中在编人员24人,(公务员11人,参公人员1人,机关工人4人,事业人员8人,财政供养无编人员22人(社区人员),退休人员14人,军队移交地方退休人员4人。

  (四)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固定资产总值5,501,740.06元。其中:房屋3,449,309.06元。车辆1,076,259元。其他固定资产976,172元。车辆情况,公务用车4辆,救灾专用越野车2辆、流浪乞讨救助专用车1辆、殡葬专用车1辆。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度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8年度预算安排45,650,038.25元。上年结转13,219,907.59元。本年支出46,498,053.60元。其中:基本支出7,687,996.25元。项目支出38,810,057.35元。

  (二)2018度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安排专项资金为38,704,589.00元。专项支出38,810,057.35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700元;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75,0240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400,00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86,036.26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310,041元;优抚事业单位支出101,400元;其他优抚支出773,702元; 退役士兵安置200,000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639,751.39元;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316,403.71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62,456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62,000元;儿童福利962,833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436,124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905,326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098,700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850,0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036,69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2,803,346元;临时救助支出 674,50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441,946.13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2,800元;城乡医疗救助4,994,480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69,741.86 ; 其他扶贫支出20,000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63,056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50,000元。

  (二)2018度其他收支及结余情况

  无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市级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市级下达我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资金90万元,我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和项目实施,按进度拨付款项,按程序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省级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预算资金安排,我局在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无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各类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及时拨付、救助有效、群众满意的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局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为全县民政事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扎实为全县民政事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好务。

                                                                                                            盐边县民政局

  2019年5月22日

审核: 合格   责任编辑: 李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