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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发布时间:2026-06-24 来源:盐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向住建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住建部门收到招标人申请后,对该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合同、评标报告、异议、投诉处理资料进行查验,查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条件的出具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