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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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类
小区里有人养的狗没拴绳把我咬了,狗主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2026-05-15 来源:盐边县公安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方可减轻责任,您有权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饲养动物,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新法第八十九条还对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以及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行为,分别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建议您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票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同时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