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 > 热点问题问答
其他

开办个体诊所需要哪些条件和流程?

发布时间:2025-07-02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开办个体诊所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具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的执业医师;二是有符合规定的诊所场所和设备设施;三是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人员配备。流程如下:首先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设置申请书、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场所证明等),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