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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
什么是“先诊疗后付费”,我县如何实施的政策?
发布时间:2025-07-02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先诊疗后付费” 是一种医疗保险制度下的医疗费用结算模式。重点人群: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孤儿、重点三类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一般脱贫户等,在就医时无需先缴纳住院押金或诊疗费用,由医院先垫付医疗费用,患者在诊疗结束后只需交纳自己需承担的那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部门直接支付给医院。我县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本县工作实施方案,全县16家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全部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2024年9月已全部开通相关系统。

依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落实重点人群“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通知(川卫医政函〔2024〕208号);盐边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盐边县重点人群“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