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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08 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3-31 10:25:00 来源: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体:【 】 阅读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08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今年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6 日放假,共 3 天。其中,4 4
(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4 5 日(星期六)、4 6 日(星期
日照常公休。

二、“五一”国际劳动节:5 1 日~3 日放假,共 3 天。其
中,
5 1 日为法定节假日,5 3 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 5 2 日(星期五),5 4 日(星期日)上班。

三、端午节:6 7 日~9 日放假,共 3 天。其中,6 7
(星期六)照常公休,
6 8 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 8 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 6 9 日(星期一)。

各单位、各部门在节假日期间,务必切实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注意防火防盗,做好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密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不得铺张浪费,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办:中共盐边县委   盐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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